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7-06-23 點擊數:

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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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2017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已經在全國社科規劃辦網站發布。請将《公告》(詳見附件)及時轉發本地區本部門各相關科研單位,并按照《公告》的要求,以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組織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現将2017年項目申報工作需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繼續實行集中受理申報,一年評審一次。集中受理申報時間為4月15日至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國家社科基金26個學科,包括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涉密成果除外)三個單列學科均可申報,重點支持文史哲等基礎學科和社會科學各學科的基礎性研究。請依據公告要求,參考《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詳見附件),認真填報。

三、申報成果需由兩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全國社科規劃辦指定的出版社(名單附後)書面推薦,推薦者承擔相應的信譽責任。已簽訂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關出版社推薦申報。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專家推薦。

四、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請了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以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不得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但内容不相同、不相近的研究成果,可以申報。

五、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最終成果必須先鑒定、後出版。最終成果完成後,項目負責人須向全國社科規劃辦提出鑒定申請,填寫《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鑒定申請表》。經全國社科規劃辦組織專家鑒定合格後方可進入出版程序。

六、後期資助項目出版經費直接撥付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由項目負責人按照全國社科規劃辦确定的統一标準,向項目成果出版機構支付出版補貼。

七、申請人需要提交申報材料包括:(1)申請書(見附件)一式3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2)《成果介紹》活頁(見附件)一式5份;(3)申報成果5套(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同時報送5套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4)電子光盤,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成果概要、附件、申報信息彙總表等所有申報數據,光盤上請标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5)《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彙總表》;(6)申報成果參加過以往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的,需附詳細的修改說明(填寫: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成果修改說明)(詳見附件)。紙質材料請于5月5日16:00之前報科研處一辦419室。

申請書、活頁、彙總表電子版統一發送至郵箱kyc7655656@126.com,并确保電子數據和《申請書》中“數據表”一緻。

聯系人:馬老師 聯系電話:8765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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