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科技部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研究等重點專項2017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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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國發〔2014〕64号)的總體部署,按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組織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将“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研究”等7個重點專項2017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予以發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 申報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任務(或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項目申報單位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每個任務(或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任務(或課題)負責人。
2. 項目的組織實施應整合集成全國相關領域的優勢創新團隊,聚焦研發問題,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範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評審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項目申報單位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确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簽署誠信承諾書。從指南發布日到項目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将推薦項目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統一報送。
——專業機構在受理項目申報後,組織形式審查,并組織會議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通過現場會議的方式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對于支持1-2項的指南方向,如申報項目的評審結果前兩位評價相近,且技術路線明顯不同,可同時立項支持,并建立動态調整機制,結合過程管理開展中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确定後續支持方式。
二、申請資格要求
1. 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内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16年3月17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政府機關不得作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
2. 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57年1月1日以後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 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含任務或課題)。
4. 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含任務或課題)。
項目骨幹的申報項目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個;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後的執行期)到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範圍内。
5. 特邀咨評委委員不能申報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含任務或課題)。
6. 受聘于内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重點專項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内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證明,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内地聘用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并随紙質項目申報書一并報送。
7. 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 項目的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重點專項的申報指南。
三、具體申報方式
1. 網上填報。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進行網上填報項目申報書。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将以網上填報的項目申報書作為後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項目申報書格式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相關專欄下載。
項目申報人網上填報項目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17年3月17日8:00至5月5日16:00。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術咨詢電話:010—88659000(中繼線)。
3. 材料報送和業務咨詢。請各申報人于2017年5月8日16::00前,将申報書(紙質,一式3份),提交到一辦419室(同時拷貝電子版)。項目申報書須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點專項的咨詢電話如下:
“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研究”試點專項:010-58884865;
“水資源高效開發利用”重點專項:010-58884880;
“典型脆弱生态修複與保護研究”重點專項:010-58884861;
“海洋環境安全保障”重點專項:010-58884875;
“數字診療裝備研發”試點專項:010-88225128,88225108;
“重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點專項:010-88225169,88225156;
“生物安全關鍵技術研發”重點專項:010-88225152。
校内聯系人:馬老師 聯系電話:87656520
附件:1.“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研究”試點專項2017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2.“水資源高效開發利用”重點專項2017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3.“典型脆弱生态修複與保護研究”重點專項2017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4.“海洋環境安全保障”重點專項2017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5.“數字診療裝備研發”試點專項2017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6.“重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點專項2017 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7.“生物安全關鍵技術研發”重點專項2017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科研處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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